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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澳門法官委員會的公開信:請法官委員會回覆,及履行法定檢舉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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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 澳門法官委員會的公開信 — 第 3 篇   是否有人干犯了違反保密罪? 請法官委員會回覆,及履行法定檢舉義務!   簡述: 澳門特別行政區中級法院 司法申訴案件編號: 422/2020 以馮文莊法官 閣下為裁判書製作人的中級法院合議庭作出的上述司法申訴卷宗第 265 頁合議庭裁判 轉錄及引用了法官委員會 2025 年 2 月 19 日決議的內容 ;並以之作為裁定該案司法申訴人 / 申請人敗訴的理據之一。 https://www.court.gov.mo/sentence/zh-d9e3687dc2c62e4f.pdf   對於我向法官委員會申請的資訊權,由 法官委員會 秘書作成的第 168/2025/CMJ 號公函;則指稱及決定:法官委員會會議是以不公開形式舉行 , 且會議內討論的事宜具機密性,並以此為由拒絶滿足該資訊權的申請。 ( 見附件:法官委員會第 168/2025/CMJ 號公函 )   這樣,十分明確!   《澳門刑法典》 https://bo.io.gov.mo/bo/i/95/46/codpencn/codpen0001.asp 第三百四十八條 (違反保密) 一、公務員意圖為自己或他人獲得利益,或明知會造成公共利益或第三人有所損失,在未經須獲之許可下,洩漏在擔任職務時所知悉之秘密,或洩漏因獲信任而被告知之秘密,又或洩漏因其擔任之官職之便而知悉之秘密者,處最高三年徒刑或科罰金。   二、非經監管有關部門之實體或被害人告訴,不得進行刑事程序。   《法官委員會內部規章》 https://bo.io.gov.mo/bo/ii/2000/18/regul01_cn.asp     相關文章: 致澳門法官委員會公開信—第 1 篇 https://macaulawnews.blogspot.com/2025/07/blog-post.html   致澳門法官委員會公開信—第 2 篇 https://macaulawnews.blogspot.com/2025/07/cmj.html   澳門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