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基本法》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在中国澳门是否获得有效实施的真实个案
《澳门基本法》第 36 条第 1 款及第 40 条第 1 款而适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 14 条第 1 款及第 26 条规定赋予澳门居民的“诉诸法院权利”及“平等受法律保护”的基本权利在澳门的是否获得落的真实个案; 公职入职考试上诉的后续事件 为提起诉讼,本人向澳门司法援助委员会提出司法援助申请,但在申请后的七十多天,司法援助委员会仍未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 司法援助申请程序被违法地拖延超过最长 30 日法定审批期限的两倍时间,仍未有审批结果, 到底谁人得益? 我系澳门特别行政区统一管理的对外开考 ( 开考编号 : xxx-2016-TS-01)---xx 基金会法律范畴 第一职阶二等高级技术员专业能力评估程序之投考人。 2023 年 7 月 25 日,针对上述开考程序的 XX 基金会典试委员会在 2018 年 11 月参与上述开考程序的口试成績名單的行政上诉程序中涉嫌的不法行为,本人向检察院上呈检举书作出检举,检举该典试委员会涉嫌触犯一项澳门《刑法典》第 347 条规定及处罚的“滥用职权罪”。 2023 年 8 月 14 日,检察院办事处向本人发出检察院助理检察长 2023 年 7 月 31 日批示 ( 文书编号: XXXX26/2023/DOC/SAP) 。该批示作出不立案侦查决定。 本人为上述批示所述案件的检举人及被害人,根据澳门《刑事诉讼法典》第 270 条第 1 款及第 57 条第 1 款规定,针对上述检察院助理检察长批示,本人得声请展开预审。 2023 年 8 月 24 日,为针对上述检察院助理检察长批示,声请成为辅助人及声请展开预审的目的,本人向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援助委员会提出司法援助申请,请求指派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向初级法院刑事起诉法庭声请展开预审的程序。 应澳门司法援助委员会的邀请,本人分别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及 2023 年 10 月 10 日向该委员会提交回复文件及相关的诉讼文件。 透过上述 2023 年 9 月 14 日的回复文件及其附件,本人已明确阐述及证明了根据上述适用法律规定,针对上述检察院助理检察长批...